自貢網(wǎng)訊(吳禮秋 記者 李秋玥)4月21日,自貢大安交警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時查處一名駕駛?cè)艘颉熬岂{(12分)+準駕不符(12分)+未懸掛機動車號牌(12分)+駕駛摩托車時未按規(guī)定戴安全頭盔(2分)”被公安機關(guān)處以罰款2650元并記38分和行政拘留的處罰。以開貨車為主的司機林某也因為自己的違法行為,面臨重新尋找工作。
當日13時許,林某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由大山鋪向大梨樹方向行駛,當行駛至萬家橋路段時因摩托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被自貢大安交警擋獲。當執(zhí)勤民警要求林某出示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時,林某堅稱自己沒有……從交談過程中執(zhí)勤民警聞到林某身上有一股酒味,根據(jù)日常工作經(jīng)驗判斷,林某很有可能涉嫌“酒駕”。民警隨即對林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jīng)查:林某檢測結(jié)果為22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同時,林某本人有機動車駕駛證(A2),涉嫌準駕不符。加之林某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未按規(guī)定懸掛機動車號牌且未按規(guī)定戴安全頭盔。
最終,林某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慘痛代價。
編輯: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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