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13日, “歐普照明”和“摩爾瑪特” 連續(xù)兩天“掐架”,后者斷了前者的電,前者員工便堵了后者匯西超市的門,當地派出所先后兩次出動——事情的起因僅僅是一紙“臨時租賃”協議。
5年前“歐普照明”租下了“摩爾瑪特”匯西店115118商鋪,今年2月租賃合同到期?!皻W普照明”負責人吳先生表示時過境遷,當年的“建材一條街”(匯東路西段)早已不復存在,自己也動了另覓場地的念頭,早在去年年底就在店鋪門口打出了“搬遷在即,清倉處理低至1折起”的大幅廣告。
“當時我連(搬遷的)地方都看好了——”吳先生稱在自己明確表達撤場意愿后,“摩爾瑪特”派出朱某和阮某兩位負責租賃的專員上門和自己協商,最后雙方達成共識,在原租賃面積不變的前提下,月租金調整為每月8000元(原租金為16000元),租賃期為一年,并簽下了四份(按四個季度)臨時租賃協議,支付了第一季(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租金。
吳先生提供的雙方語音通話顯示,朱姓專員承諾:“簽四份臨時協議是有保障的,沒得問題,你放心?!眳窍壬邮苡浾卟稍L時解釋,當初談的就是租一年,正直疫情期間,誰做生意都不會只租3月至5月。
接下來,“歐普照明”和全市絕大多數商戶一樣深受疫情影響,吳先生稱疫情期間包括房租、水電、人工在內,虧損達到了數萬元,且在臨時協議基礎上未享受到租金減免。熬過疫情,生意漸漸恢復正軌,今年 5月份第一季租賃協議到期之前,“歐普照明”接到“摩爾瑪特”通知提出終止租賃協議,并送達了《合同解除函》:
臨時租賃合同(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到期,乙方應主動撤柜,稱“秉著誠信合作的精神給予乙方七天的時間,即6月8日前將該鋪騰空復原”。
吳先生以簽下了四份(租賃期為一年)協議,且對方承諾“有保障”為由,于6月7日以公司名義向“摩爾瑪特”發(fā)出《回復函》,要求對方撤銷《合同解除函》,并將剩余三個季度租賃協議交付給公司。
一來二往,事情并沒有向好的方向發(fā)展,6月12日“歐普照明”被“摩爾瑪特”拉閘斷電被迫停業(yè),雙方矛盾激化,前者員工先后兩次到后者匯西超市門口“拉橫幅”,稱遭受合同欺詐。警方介入后,6月13日下午“歐普照明”恢復了電力供應。
“主要是嫌之前談的價格太低,要求重新調整——”吳先生稱對方剛開始提出月租調整為14000元,后改為“不低于10000元”,對此他表示并不認可。
14日上午,記者撥通了朱姓專員電話,對方表示雙方簽署的四份臨時租賃協議當中,第一份(一季度)已到期,另外三份由于公司(摩爾瑪特)沒有“蓋章生效”因此不予確認,至于其本人作出的承諾只是自己的個人行為,不代表公司。當記者提出到公司進一步采訪時,對方以“正在協商解決中不方便接受采訪”為由予以拒絕。(記者 張才)
編輯:熊丹
責任編輯:鐘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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