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融媒記者 王梓薇

由于原告對法律程序了解不足,誤將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zhí)峤恢霖暰ㄔ骸8鶕吨俨梅ā芬?guī)定,撤銷仲裁裁定需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原告的申請因不符合管轄規(guī)定未被受理,進而延誤了訴訟時效。?
庭審現場,原被告雙方情緒激動、爭執(zhí)不下。原告憤怒指責:“我敢保證,我絕對沒有簽過什么專合社成員的字,你竟然偽造證據,說我是專合社的成員,這個案子,我誓死要跟你打到底!”被告方也毫不退讓:“我們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你就是專合社成員,發(fā)給你的錢也是分配的紅利,你既然不依不饒要打官司,那就不要怪我們不講往日情誼了!”?
為進一步厘清事實,法院通知原告到區(qū)行政審批與營商環(huán)境局當面辨認字跡。面對確鑿證據,原告憤怒的情緒逐漸平息,坦言:“這確實是我的字跡,時間久了可能也搞忘了。但我在專合社任勞任怨了十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我現在體弱多病,于情于理專合社都應該給我個說法!”尹紅梅法官耐心勸導:“你先不要著急,既然確認是你本人的簽名,就應當認定你為專合社成員,如果你放棄按照勞動關系要求主張相關權利,法院可以做做被告方的工作,看能不能適當給予你一些補償?!痹诜ü俚陌矒嵯?,原告同意嘗試協商解決。?
在法官情理法交融的調解下,原、被告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原告主動放棄確認勞動關系的訴請,被告自愿一次性支付原告困難補助12000元,并當場履行完畢。至此,這場劍拔弩張的勞務糾紛畫上了圓滿句號,雙方握手言和,衷心表達了對法官勤勉敬業(yè)工作作風的贊譽和認可。
編輯:鄭皓勻
責任編輯:鄭鑫玉
編審:韓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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