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政府3日在回應最高法院一項裁決時表示,“鑒于當前形勢,在此時恢復向以色列出口F-35戰(zhàn)斗機部件并不適宜”。
荷蘭最高法院當天作出裁定,要求政府在6周內重新評估批準向以色列出口F-35戰(zhàn)斗機部件的許可,并以是否具有“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風險”作為審查標準。
荷蘭最高法院駁回了海牙一家上訴法院此前頒布的相關出口禁令,但確認荷蘭政府有責任依法對出口許可進行重新評估。
本次訴訟由荷蘭樂施會等人道援助組織提起,主張巴以新一輪沖突爆發(fā)后,荷蘭應停止向以色列轉運美制F-35戰(zhàn)斗機部件。荷蘭樂施會對最高法院裁決表示歡迎,認為這實質上維持了既有出口禁令,并表示將繼續(xù)施壓荷蘭政府“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阻止這場種族滅絕”。

本輪巴以沖突2023年10月爆發(fā)以來,以色列在加沙地帶的軍事行動已導致超6.6萬人喪生,加沙地帶深陷人道主義災難。以色列的行徑受到國際社會強烈反對,德國、西班牙政府近來先后出臺對以色列暫停相關武器出口及武器禁運的政策。
編輯:胡倩
責任編輯:陳翠
編審:張宏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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